日期:2016-5-11(原创文章,禁止转载)
环卫工收养弃婴16年 为上户口奔走两年无果
53岁的省城钢铁新村公厕管理员王春生来电:我一直把16年前捡到的女儿当做珍宝,如今女儿小翠(化名)已上初三,面临着上高中,但由于当年收养手续没有办,她一直无法落户,我很担忧这会影响她上高中以及之后的高考。
扫垃圾时与女婴结缘
下午三点半,老王牵着小狗来到钢铁新村公厕,一间几平米的“办公室”就是他平时生活的全部。其实他的家在磨店,出来打工是为将养女抚养成人。与女儿小翠结缘是在16年前,老王连几点都记得很清楚。
那是1997年的8月29日清晨8点左右,当时老王正在阜阳路桥西北侧打扫卫生。有人在草丛里发现了一名女婴,女婴身上留了纸条,写明孩子生于当年8月24日,其它信息全无。虽然大家都在讨论,但是没有人说该咋办。打着光棍的老王在那一刻突然心软了,觉得应当把女婴抚养成人。打那起,老王就做了父亲。为了照顾女孩,老王最多的时候一个人打了三份工,虽然收入依然微薄,但是能给女儿的他都尽可能满足。直到前年,老王才找了媳妇。
女儿越来越大,老王的烦恼也来了,由于女儿一直没有落户,上学成了大问题。
奔走两年户口没着落
老王大字不识一个,更不知道当时捡了女儿收养其实并不合法。因为什么手续都没有办,女儿自然是没有户口。
“小时候哪知道这么麻烦,后来上到初中,才知道要上户口,要不然高中都上不了。
”为了解决女儿的户口问题,老王在公安、民政、当地街道等部门跑了两年多,但是程序之复杂让他满头雾水。
老王给看了几张单子。一张是别人帮助写的收养情况说明,数十位街坊邻居按了手印证明小翠是老王当年捡回来一手养大的。还有一张是瑶海工业园站北社居委的证明,是2010年时为了小翠能够顺利上初中开的。“学校说帮忙把中考报上名,但是以后上高中还是要户口的,不然办身份证也麻烦。
”老王说,小翠的成绩还是不错的,从小到大得了不少奖状,他对女儿满怀希望,“以后上大学也是要户口的啊,所以我想尽快给孩子把这个事办了。
”
手续齐全即可入户
为了老王及早给女儿上户口,昨日下午,联系了新站区民政局。一位周主任告诉,按照我国的收养法规定,收养子女在14周岁以内才可办收养证明,小翠年龄已超规定年限,是无法办理收养证明的。不过,周主任给老王指了一条路,他可以到公证处开具一张事实收养证明,然后再去派出所办理户口。
随后,从合肥市公安局户政处了解到,老王也可拿着村镇开的事实收养证明去民政局登记,即可去辖区派出所给小翠入户。对于民政部门表示的公证单位开具公证证明,这位工作人员表示,最好可以持民政部门的登记证明。(安徽商报
马翔宇 陶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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