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16-1-19(原创文章,禁止转载)
公安部交管局:“车上无灭火器扣分”传言不实-中新
京华时报讯(袁国礼)近日上和朋友圈流传“高速口从9月1日起开始查车上灭火器、三角架,如果没有扣6分,罚200元”的传言,昨天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,该说法不实,法规中并无这种规定。
近日上和微信朋友圈流传消息称,“通知各位!走高速的注意了,全国高速口从9月1日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、三角架,如果没有,扣6分,罚200元,扩散啊!举手之劳!”友留言求证消息的真假。有友称,交警只会对座椅拆卸过的大客和货车检查灭火器,推测很多地方的高速口已经排长龙了,要是检查灭火器和三角架那不是更得堵死。查询发癫痫病的起因现,同样的传言此前也有过,日期为“7月1日起开始检查”。
昨天就此消息向公安部交管局有关人士求证,得到的答复是此为假消息。据介绍,交通法规中并未明确规定。根据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》规定,汽车(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)应装备符合GB19151规定的三角警告牌,三角警告牌在车上应妥善放置。同样按照该规定的国家标准,中型(含)以上载客汽车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应配备处于有效期内的灭火器,灭火器在车身应安装牢靠并便于使用。在验车时,各检测场都会检查车辆是否配备车载灭火器。
据交警介绍,按照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规定,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,是不得上路行驶的湖北癫痫病医院。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时,驾驶人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,如果车辆难以移动,要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。司机没有按规定设置三角警告牌,一旦因此发生交通事故,要罚款200元,不记分。如果在道路检查过程中发现司机未携带三角警告牌,也会罚款200元,不记分。